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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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玉田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,唐山市最西端,北枕燕山余脉,南睦渤海之滨。地处京、津、唐、秦腹地,地理位置得天独厚,县境总面积1165平方公里,辖20个乡镇、750个行政村,总人口64.2万人。境内地貌类型多样,北部为燕山余脉,丘陵连绵;中部为山麓平原,土地肥沃;南部为洼地,土地广阔。全县有耕地面积110万亩,其中水浇地80多万亩。气候条件适宜。四季分明,气候宜人,属东部季风性大陆气候。玉田县辖14个镇、6个乡:玉田镇、亮甲店镇、鸦鸿桥镇、窝洛沽镇、石臼窝镇、虹桥镇、散水头镇、林南仓镇、林西镇、杨家板桥镇、彩亭桥镇、孤树镇、大安镇、唐自头镇、郭家屯乡、林头屯乡、杨家套乡、潮洛窝乡、陈家铺乡、郭家桥乡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。煤储量为4.4亿吨,建有年开发能力120万吨的开滦林南仓煤矿。白云石储量9850万吨,石灰石近4000万吨。特别是地下水资源丰富,据国家有关部门检测,地下有贯穿全境的奥陶水系和雾迷山水系两条优质矿泉水水脉,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。土地肥沃,盛产粮食,素有“冀东粮仓”之称。玉米、小麦、水稻为骨干作物,年产粮食40多万吨。果品以苹果、安梨柿子为大宗。“四大一小”即大白菜、大葱、大蒜、大萝卜和金丝小枣在国内享有盛誉。